新华社:“市场准入10条”的6大看点 激发市场活力新举措

新华社:“市场准入10条”的6大看点

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这份文件被简称为“市场准入10条”。作为首个中央层面针对市场准入制度完善的专项政策文件,它标志着中国在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激发市场活力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该意见旨在构建一个开放透明、规范有序、平等竞争、权责清晰且监管有力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为市场准入制度设定了全面而具体的目标框架。文件强调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完善,确保所有合法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均纳入全国统一的负面清单中,严格禁止在清单外增设任何准入许可或条件,避免出现“隐性门槛”。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对于虽未实施市场禁入或需许可准入,但仍按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将其变为变相许可。此外,对于可能引发经济运行重大风险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调整,须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后,才可采取临时性措施,以此来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增强市场预期的稳定性。

在促进内外资平等准入方面,意见要求内外资准入政策调整保持协同,确保在不对现有经营者准入机会造成减损的前提下,遵循国民待遇原则。无论是对外资还是内资,准入限制的放宽或设定都需同步进行,强化了市场准入政策的平等执行。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意见强调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特别关注如深海、航天、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旨在通过制定专门的优化方案,加速生产要素的创新性配置,推动产业升级。通过放宽这些领域的准入限制,更多的社会力量将有机会参与到以往门槛较高的行业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服务业的准入限制也将有序放宽,特别是在那些可以通过市场竞争提升服务品质的非敏感领域,以及民生关键领域如教育、卫生等,将稳妥调整准入门槛,优化相关行业的准入标准,以期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加速服务业的转型升级。

最后,意见倡导全面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利用第三方机构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评估结果将用于指导实践,旨在不断优化市场准入流程,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为市场参与者创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准入环境。新华社:“市场准入10条”的6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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