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属于洗钱 专家解读新趋势

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属于洗钱

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洗钱刑事案件的法律解释,特别指出通过“虚拟资产”交易进行洗钱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虚拟资产,常见形式为虚拟货币和数字藏品,与官方发行的数字货币不同,它们依托区块链技术,以电子方式存在,如比特币等。司法实践中强调,所有虚拟币交易不被法律认可,其背后往往涉及网络诈骗等非法活动,企图通过倒卖虚拟币谋利同样构成犯罪。

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属于洗钱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的严立新教授指出,随着数字经济的兴盛,利用虚拟资产洗钱现象日益增多,对国家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构成严重威胁。法律上明确界定虚拟资产交易为洗钱方式,不仅为执法部门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还促进了跨国合作,有效遏制跨境洗钱活动。

最高法与最高检在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进一步加强对涉及地下钱庄、虚拟币和游戏币洗钱活动的打击,确保犯罪所得无法通过这些渠道获得合法化,包括对“自洗钱”行为的惩处及强化罚金执行,追讨违法所得,确保犯罪无利可图。

当前,洗钱手段不断演变,借助虚拟币、游戏币、在线平台和直播打赏等新形式,犯罪活动变得更加复杂隐蔽。地下钱庄成为资金非法流转的主要渠道,特别是利用虚拟币跨境转移资产,其规模庞大、侦破难度高,对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司法解释详细列举了构成洗钱罪的几种虚拟货币交易情形,包括利用虚拟资产掩饰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法律专家罗春雷律师解释,一旦虚拟货币交易被用于隐藏犯罪收益,即构成洗钱罪,此规定加强了反洗钱法律框架,提升了公众认知,有利于构建全面打击洗钱的社会环境。

严立新教授强调,虚拟货币的特性使其成为洗钱的优选工具,其去中心化、匿名性等特征便于跨境资金转移,增加了监管难度,威胁金融稳定。国际合作在此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明确虚拟资产交易的洗钱属性,有助于构建国际间更紧密的反洗钱合作网。

近期案例显示,多地警方成功捣毁了利用虚拟币为境外诈骗集团洗钱的犯罪团伙,揭示了此类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复杂性。此外,官方还警告公众警惕以虚拟货币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和诈骗活动,强调将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治。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属于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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