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和男友被前男友深夜入室杀害 物业房东无需担责终审判决

女孩和男友被前男友深夜入室杀害

一起悲剧发生在2020年9月20日的深夜,浦东新区某小区内,一名叫罗阳的男子潜入前女友汪小姐及其现任男友黄先生的租住房屋,不幸导致两人遇害。事后,受害者家属针对小区物业及房东提起诉讼,认为两者在安全管理与房屋维护上存在疏漏,要求赔偿共36万元。

家属指出,罗阳此前已表现出对汪小姐和黄先生的明显威胁,但物业并未采取有效措施阻止其频繁进入小区,且案发时未及时响应和救助。房东则因未安装窗户防护栏及妥善安置空调外机,留下安全隐患,也被认为应承担责任。

初审法院裁决物业公司需赔偿黄先生家属7.9万余元,但案件在二审时出现转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应视具体情况分析,不能仅因发生安全事故就断定其有过错。罗阳的行凶计划隐蔽,物业事先未收到预警,且其利用的检修通道属于正常维护所需,难以归咎于物业失职。房东方面,其提供的房屋符合基本适租条件,无需为此担责。据此,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未支持受害者家属的赔偿诉求。

汪小姐家属随后提出相似诉讼,尽管索赔额减半,但因同类案件已有生效判决,且未提交新证据,法院同样驳回了其请求。这一系列司法决定凸显了法律责任判定中的细致考量与证据的重要性,同时也提示公众对于居住安全的自我防范意识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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