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店员起纠纷 持棍打砸手机店 涉故意毁坏财物罪?

近日,一段视频在网上流传,内容涉及在浙江宁波的一家手机店内,一名男子使用木棍破坏了店内的多部手机及电脑设备。据视频显示,该男子身着灰色上衣,行为激烈,导致现场散落着被损坏的电子产品与家具残骸。此事件发生在宁波奉化万达广场内的一家中国移动营业网点,起因疑似为顾客与店员间发生争执。

男子与店员起纠纷 持棍打砸手机店

宁波奉化万达广场的工作人员确认了这一事件,并透露冲突之后警方迅速介入。据称,由于顾客情绪失控,从而采取了过激行动,但具体纠纷细节未明。目前,涉事店铺已恢复正常运营状态。

男子与店员起纠纷 持棍打砸手机店 涉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于该事件,当地警方,即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岳林派出所,也证实了情况属实,并告知媒体正在积极调查处理中。

针对该男子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的吴兴剑律师进行了法律解读。他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产损失达五千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考虑到本案中受损物品包括价值较高的手机和电脑,初步估计损失很可能超过了立案标准,这意味着该男子或将面临刑事处罚。若损失金额评估未达五千,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也会有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