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拉长离职人员入股禁止期 强化市场监管公正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期发布了一项新规定,旨在加强对前员工(即离职人员)入股即将上市企业的监管,以确保资本市场的公正、公平与透明。这项名为《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上市企业监管规定(试行)》的文件,是在2021年出台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的结果。

先前的《2号指引》已要求中介机构深入核查证监会前工作人员成为企业股东的情况,特别是那些可能利用原有职务影响力获取投资机会或在限制期内入股的情形,要求对此类不当入股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新发布的《离职人员监管规定》则在此基础上,根据公众反馈进行了调整,并新增了几项关键措施:

- 延长了离职人员的投资禁令期限,特别是对于曾在发行监管岗位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其入股禁期延长至10年;而其他级别的离职人员,入股限制也分别从3年和2年延长到了5年和4年。 - 扩大了监管范围,不仅包括离职人员本人,还将其直系亲属纳入了严格审查范畴。 - 强化了中介机构的核查责任,要求他们对离职人员的投资背景、资金来源、交易价格的合理性及股权清理的真实性等进行详尽核查,证监会将对此进行复核监督。同时,证券交易所也将积极参与,向市场参与者提供政策指导。

证监会强调,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持续强化对新上市企业入口的把控,并与纪检监察机构紧密合作,一旦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将立即转交相关部门处理,全力维护发行监管环境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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