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重点惩治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

最高检:重点惩治对企业实施的敲诈勒索等犯罪

9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利用网络暴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信息。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传播涉及企业的虚假信息,以此来威胁企业并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企业的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并不利于良好的营商环境构建。目前,这类网暴企业案件展现出几个特点:

首先,有人假借“舆论监督”的名义,利用企业对负面舆论的敏感性,散播不实信息,并借此向企业索取所谓的“封口费”。其次,部分违法者采取伪造维权或故意引发冲突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敲诈或诈骗。再者,犯罪活动呈现团伙化、产业化特征,通过多平台运营账号,形成从内容制作到发布的完整链条。最后,“网络水军”的参与加剧了涉企网络谣言的传播速度和影响范围。

面对网络暴力,张建忠建议企业保持冷静,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保存相关证据,根据情况向网络平台举报要求处理不当信息,并在必要时向执法机关报案。他强调,检察机关将持续贯彻中央决策,严厉打击网络暴力对企业的伤害,强化网络法治,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检察机关将重点打击涉及网络造谣、敲诈企业的犯罪行为,以及与“网络水军”相关的犯罪活动,并制定办案指导以统一标准。同时,加强跨部门合作,深挖犯罪背后的产业链,共同促进网络环境的综合治理。此外,加大普法力度,提升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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